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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割肉补常住,不可私蓄肥自己

发布时间:2024-12-22 02:50:25作者:法华经全文网

宁可割肉补常住,不可私蓄肥自己

在佛门中有副著名的对联:;杨歧灯盏明千古,宝寿生姜辣万年。这副对联来源于佛门中两则典故:一是杨歧方会禅师节约常住灯油,不背因果的故事;一是宝寿禅师不徇私情,卖姜给方丈和尚的故事。分别介绍如下:

杨歧方会禅师(992-1046)是临济门下杨歧派的创始人,袁州宜春人,俗姓冷,是临济下第八世。二十岁时,到筠州(今江西省高安县)九峰山剃发出家。

杨歧方会禅师为人性格耿直,公私分明。他在石霜圆会下作监院时,由于库房光线昏暗,白天在为寺院工作,他就点庙里的灯;一到晚上诵经参禅就点自己的油灯,生怕自己侵占了常住的利益,错失因果。石霜和尚知道此事后,对杨歧方会说,你这样还不算清廉,为什么呢?你看,你的灯挂在寺庙的灯的下面,寺庙的灯油滴进你的油灯里,你这不是沾了公家的光吗?杨歧恍然大悟,赶紧把自己的油灯挂到寺庙的油灯的上面,宁可让自己的灯油落到公家的油灯里,也绝不沾公家的便宜。他这种爱护常住物,公私分明的品格在佛门中被传为佳话,后人就用;杨歧灯盏为喻,颂扬杨歧方会的高尚品格光明永照,千古不灭。

后来,杨歧方会禅师在杨歧山弘扬临济家风,自成一脉,被后人称为杨歧派。

同时,方会禅师继承百丈祖风,对于寺院管理严密细致,合情合理。就是对于各殿堂的香灯以及寮房用灯的点燃、添设等也是井然有序,如佛前长明灯由香灯师精心照看,对寮房用灯则要求按时点燃与熄灭,做到合用、节约。他这种严持戒律,恪守清规的嘉德懿行,被后人传为佳话。;杨歧灯盏明千古这句话,高度赞扬了杨歧方会禅师珍惜常住之物,处处公私分明,节俭办事的作风。

下联;宝寿生姜辣万年的典故,说的是宝寿禅师的故事。洞山宝寿禅师为人清廉,秉性正直,严持戒律,常修头陀行,穿粪扫衣,他曾到五祖寺参礼戒公和尚,得到戒公的印证,从此声名大振。宝寿禅师在五祖寺管理库房,深爱常住之物,从不以常住之物私送人情,即使是方丈和尚也不例外。一天方丈戒公和尚患了感冒,让侍者到库房找宝寿禅师取一块生姜熬汤治病。宝寿训斥侍者说:;常住公物,哪能私用,要用就拿钱来买。侍者回到丈室,将宝寿的话告诉了戒公。戒公就拿钱让侍者去买,这时,宝寿才将生姜给侍者。通过这件事,戒公和尚对宝寿禅师更加器重。

后来,宝寿禅师外出游方参学游至洞山。当时洞山住持聪禅师对他尤为敬重。聪禅师圆寂前曾嘱托宝寿禅师继其法席。聪禅师圆寂后,当时郡守也以书信嘱托戒公,让戒公推荐合适人选住持洞山。戒公说:;卖生姜的那位汉子可以去得。在戒公的举荐之下,宝寿禅师顺利到洞山做了住持。后来,禅门中就流传着;宝寿生姜辣万年的佳话。赞扬宝寿禅师坚持戒规,不徇私情和戒公不以私利作好恶取舍的高贵品质。

佛门中有句俗语:;宁可割肉补常住,不可私蓄肥自己。

这则俗语告诉我们,佛门中的钱米财物,来自十方施主的供养,这些财物本为僧众安心修道的资粮,不可私自取用,或无故滥用。若只盗取少许,也成重大罪业。宁噉身肉,终不得用三宝物。;杨歧灯盏与;宝寿生姜的典故正是在警示佛门弟子严持戒律,公私分明,不背因果。奉劝佛教信徒,在平日生活中要像爱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常住的一草一木,且不可为了一己之私,随意侵占常住。否则,因果难逃,做牛变马也难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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