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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二

发布时间:2024-11-13 02:47:19作者:法华经全文网
大乘起信论二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云何为四?

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云何为三?

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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