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篇浅释:为官十一种恶(五)
发布时间:2024-11-13 02:53:06作者:法华经全文网
为官第十恶: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自罪引他。
知过不改,就是已经认识到自己身口意的错误,但并不试图去改正;知善不为,就是已经知道怎样做是善,但并不去实行;自罪引他,就是自己造下的罪业,事发之后,诬陷为他人所为。
一个人之所以“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自罪引他”,完全是由于内在没有惭愧心所致。《成唯识论》中说:“惭者,依自法力,崇重贤善,羞耻过恶为性;愧者,依世间力,轻拒暴恶,羞耻过恶为性。”也就是说,所谓惭,是指由于自己内心崇敬与尊重贤善,对自己犯下的过恶感到羞耻;所谓愧,是指由于害怕被他人知道,对自己所犯下的过恶感到羞耻。《瑜伽师地论》中说,菩萨心生惭愧的境有四种:第一,对于该做的善却没有去做,也即知善不为;第二,对于不该做的恶,却去做了;第三,掩盖已经造下的恶,比如自罪引他;第四,对自己的恶行随逐不舍,也即知过不改。
没有惭愧心的人,实际上对断恶行善已经失去了兴趣,内心没有任何希求。正因为这样,所以已经变得无可救药。《二规教言论》中说:“若于众多士夫中,遍身沾染不净物,裸体行走非为耻,然此无愧真羞耻。不净以水可洗净,裸体著衣可严饰,无愧沐浴不得净,著上妙衣亦不美。”意思是说,若有人在大众之中,身上沾染粪便等不净物,裸体而行走,这样的事情还不算真正的羞耻,而对断恶行善没有任何希求心的无惭无愧才是真正的羞耻,因为身体之上纵然有不净物,只要用水洗一下就可以变得干净了,裸体之人只要穿上好看的衣服照样变得庄严起来,而没有惭愧心的人,即便沐浴,内心也不干净,穿上妙衣也不庄严。
在一部佛经中,文殊菩萨曾经问佛说:“少年造孽,到老修行,可以成佛吗?”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圆悟禅师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所以,一个人知过能改,他的德行就会日新月异,这样的人就是君子之人;而小人对于自己的过恶则会隐藏、粉饰、推在别人头上,因而恶一直会伴随着这样的人。以下是两则知过能改的公案:
宋朝的司马温公,在五岁时,想把一个胡桃的皮剥掉,但是不能成功。婢女就将胡桃泡在热水之中,等到胡桃皮松软下来,很容易就剥下来了。这个婢女的哥哥刚好从外面来,问司马温公:“谁想出这个好主意,把胡桃皮剥下来的?”司马温公说:“是我自己!”他的父亲听到了,很严厉地斥责他说:“你这小孩,岁数还这么小
,竟然会说谎!”司马温公当时内心生起了大惭愧心,一生都小心翼翼,不敢说谎。宋朝有个人叫徐节,字孝积,初次参见安定先生,身体做得不端正,脸上表情很随便,安定先生厉声对他说:“身体要坐端正了,面容不可随便!”徐节当时惭愧地说:“身体正直,面容端正,心怎能不正直呢?”自此之后,从来没有让自心不正直过。如果有人问他修身立德之要,他就在纸上写两个大大的“正直”送给此人。
老子说:“九层之台,始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说“积小成大,聚少成多”的道理。善其实也是如此,不断地积累善行,自心就会得到净化,所以善贵乎积。知道什么是善,立即就行动起来,义无反顾地去做。这样,每天改掉一个过失,就消一分罪业,每天行一件善事,就会增上一分福德。若知善不为,实际上是很愚蠢的事情。以下是两则知善不为而感受恶报的公案。
周朝的齐桓公有一次路过当时郭氏家族衰亡之后留下的废墟,问身边的一个老人:“郭氏因为什么而灭亡?”老人回答他说:“郭氏因为喜欢善、厌恶恶而灭亡!”齐桓公奇怪地问:“喜欢善,厌恶恶,怎么会灭亡呢?”老人回答说:“喜欢善,却不去实行;厌恶恶,却不能去断除——这就是郭氏灭亡的原因!”
过去有个叫唐苏成的人,性情顽劣,生平没有做过一件善事,见到书中教诫人们积德行善的嘉言懿行,就说这些话语与故事都是骗人的。见到他人勤修善事时,就讥笑此人狡猾造作、沽名钓誉。长大之后,身体竟然渐渐缩小,用两手趴在地上与双脚一起行走,与狗同吃同睡。这样过了几年就死去了。
以下是一则自罪引他的公案:赵业,在贾奕杀一条牛时曾在旁边观看。贾奕死掉之后,阴间审问他这条杀牛的罪状,贾奕推卸责任地说,不是他一人干的,是赵业唆使他并与他一起干的。于是阎王命令将赵业拘捕到阴间来核对,赵业竟然说不出话来。忽然之间,在他们面前出现一面圆圆的镜子,直径有一丈多,悬在空中。他们在这面镜子中清清楚楚地看到贾奕当时用刀杀牛的场景,而赵业躲在门后,内心有不忍的样子。到了这时,贾奕不得不全部认罪,而赵业则被送还阳间。佛经中说,人在死亡时,一生所做的善恶事,会一时俱现,不会有丝毫差错;善事则会带来喜悦,恶事则会造成痛苦与后悔。所以,在自心这个明镜之前,自己所作的恶业根本无法推在别人头上,自己所作的善业别人也抢不走。总之,无论如何,应当下定决心断恶行善。
为官第十一恶: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凌道德。
方术,是指如医药、播种、养殖、制造等各行各业的工巧技艺;壅塞,即阻塞,使不得流行;壅塞方术,即阻碍对世间有益的方术流行。讪,是指侮辱;谤,是指诽谤;讪谤圣贤,是指对圣贤及其所说的道理,进行侮辱与诽谤。侵,侵犯之意;凌,欺凌之意;侵凌道德,是指侵犯与欺凌有道德的人。
依靠方术技艺等,世人可以获得暂时的安乐;依靠圣贤所传授的道理,人们可以获得究竟的安乐;依靠有道德的人住世,人们可以学他们的样子,修身立德,获得暂时与究竟的安乐。现在对世间人所依赖的这三个安乐因进行阻碍与摧毁,其恶甚大,因为他们摧毁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安乐,而是整个世间人安乐的所依。
明朝的李卓吾,喜欢诽谤圣贤,曾经创作“二人语”来讥笑儒家圣贤,原文是这样的:“甲: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乙:然自羲皇而下,尽燃烛而行耶!”这样从孔子诽谤到孟子,最后到程朱子,对儒家圣贤一一都加以诽谤。后来,李卓吾因为犯法死于狱中。
高之绶,自以为高明,性情桀骜不驯,不信佛法,并对佛法诋毁备至。曾经用《法华经》来糊墙壁。有人送他一尊玉佛,他说:“这可以制作手镯”,于是让工匠锯开,做了十枚手镯。后来,高之绶因目空一切,嘲笑朝廷政令,皇帝命令刑部审问他,将其腰斩于市。
国清禅师曾在某地云游说法,一官员向来不信佛,居然将国清禅师捆绑起来打了二十杖。当晚,该官员在梦中见到他的亡父,哭泣着对他发火:“你怎敢侮辱禅师,阎王打了我二十铁鞭,还削掉了你的官职。”不久,该官员果然被罢官。
过去有个叫于崇德的人,二十岁时进入学校学习。性格邪僻,凡是周围读书人中有道德而被人们所尊崇的人,他一定去当面挑战,肆意凌辱诋毁。一夜忽然见到一神灵对他说:“你想着各种办法侵凌有道德的人,所以我来去掉你的智慧。”说完,用刀一砍,于崇德昏迷倒地,后来渐渐苏醒,醒来后竟然变成了白痴,几年后就去世了。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