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源:管理的本质是创造幸福
发布时间:2024-09-13 02:49:03作者:法华经全文网
(按:这是写给《商业评论》的一篇稿件。这一思路受系主任牧野成史教授启发。前年,牧野教授在给全系同仁的一封电邮中援引日本一间粉笔厂的故事告诉大家,商学院的教授责任是培养学生如何创造幸福。思索之后,我领悟到,其实管理工作的本质就是创造幸福。从这个角度看,卓越的管理无一不是在创造幸福:为他人也为自己创造幸福)。 在日本,有一间制造无粉粉笔的工厂。工厂比邻一所残疾学校。1959年,公司应学校的要求,聘用了该校两名应届毕业生。这两名年轻人来到工厂之后,工作异常勤奋和刻苦,甚至午饭铃声响了也不停顿工作。他们以自己出色的表现感动了全公司上上下下。从此,这间粉笔厂每年都从这所学校招聘毕业生。年年如此。渐渐地,这间工厂在日本无粉粉笔市场中脱颖而出,成为市场的皎皎领导者。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里竟有70%的员工都带有某种残疾。
在一次年底的职工聚会上,工厂的总经理恰好坐在一位寺庙住持身旁。他问住持:“在我的工厂里的这些员工,很多都不识字,但是他们看上去却比那些在福利院的残疾人更加幸福。我奇怪,为什么他们每天乘坐拥挤的火车但却从不迟到,而且如此刻苦地工作?”
住持沉思了一会儿,平静地答道:“难道你认为拥有物质和金钱会使人们幸福吗?有四种因素会令人获得终极幸福:被爱,受到赞美,为其他人提供服务,和被(别人)需要。在你的工厂里,通过工作,那些员工可以获得四种因素中除了爱之外的另外三种。大概这就是他们非常幸福的原因吧”[1]。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管理的本质在于创造幸福。
什么是幸福?
一百个人也许有一百种对“幸福”的理解,而且各个不同。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或者不同地点也可能产生不同的“幸福感”。“幸福”的定义如此繁多而且差异颇大,以至于连伟大的哲学家罗素也感到为难,只好从“不幸福”的对立面寻找幸福的共同元素。
通俗的看法认为幸福就是个人拥有或者占有的欲望得到满足的程度。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例如,对一名刚刚参加工作渴望拥有一套住房的年轻人来说,买彩票中了一套房子的大奖会令他感到非常幸福;而如果一位房地产大亨也赢到同样的大奖,他未必高兴的起来(除非这套房子是他最想要的,比如全世界最豪华的)。
幸福是一种个人的主观心理感觉,而且是相对的。
但是,日本这间粉笔厂的故事却告诉我们另外一种幸福。这种幸福不是来自个人欲望的满足,而是来自于“给予”产生的快乐。想一想那些努力工作的员工们。他们之所以感到幸福是因为他们感到被社会需要,被他人赞美,而所生产的产品被社会需要。这表明,他们的成绩被社会认可。一句话,他们感到幸福,因为自己用自己的行动为社会创造幸福。同样地,那位为他们提供职位的总经理也一定因此感到幸福,因为他给予员工们机会发挥他们的能力。正是他的“给予”是员工们感到被需要的必要条件。
欲望得以满足带来的幸福是加法,因为那只能使一个人感到幸福。而给予创造的幸福是乘法,因为一个人的给予可以使很多人感到幸福。从这一点看,给予带来的是一种更加崇高、也是更加深刻的幸福。
为什么“给予”更能令人感到幸福呢?
从哲学上讲,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后者只是靠本能和自然赋予的本性生存。因此,动物从来没有以超越自己本性的意义活着。而人不同。人之为人,就在于人有自觉意识。这种自觉意识令人们有目的地行动,而且去做有意义的事。做事,无非有两种目的:为己或者为人。满足欲望,是利己;而利己,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体生存最基本需求的行为。因此,以利己获得的幸福是低层次的。
对人来说,应该超越“利己”,因为,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人是社会的动物”。人,必须依赖社会生存,也应该对社会做出贡献。缺少后者,人类将走向灭亡。由此可见,一个人的行动是否有意义,不是看他获得了多少,而更多地要看他“给予”了社会什么。只有“给予”才能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因此,“给予”赋予“做事”以完全不同的意义,因为它既能够为他人创造幸福,也令“给予”者分享他人的快乐而感到幸福。
这就是“给予”带来比“满足欲望”更加崇高的幸福感的原因。
以“给予”的角度看待企业,我们会对企业家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将企业的目的局限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上,这显然是一种以满足“获取”利润欲望出发的“利己”观念。可是,柯林斯和波拉斯在《基业长青》这部划时代的著作中早已告诉我们:超越利润才是公司“基业长青”的根本。如果我们翻开那些令人尊敬的企业历史,哪一间伟大的企业不是在谦卑地“给予”?它们给予顾客超值和满意的产品,给予员工安定的工作条件和精神上的激励,它们也给予社会大力的支持和赞助。通过企业的“给予”,社会得以发展,从而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在企业是通过“给予”创造幸福的来源和载体这个前提下,管理就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展开的一系列社会活动。管理活动不仅对他人造成影响,而且管理者对他人的态度和行为也会引起对方的反应。这种反应又会反过来影响企业家和管理者自己。印度古谚语说: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给予他人正面鼓励和赞美,一定会收到同样的反应,从而使自己也感到快乐。反之,一名每天苛责员工的管理者,你能指望他心里很快乐吗?假如连员工都感觉不到幸福,你能期望这样的企业受到人们的尊重、并推动社会进步吗?
作为一名企业家或者管理者,不要吝惜给予他人关怀,不要忘记给予他人赞美和鼓励,哪怕他们只取得很小一点儿进步。重要的是,令你周围的人从你的赞美、支持和帮助中获得自尊,自信,从而使他们感到快乐与幸福。而你,也一定会从中感到更加幸福。
道理说完了。当你工作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原则:
“管理的本质是创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