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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佛教自然观

发布时间:2022-05-07 11:02:14作者:法华经全文网

谈佛教自然观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可持续性发展的保证,我们时刻都享受着大自然的恩惠,阳光、风雨、森林、草原,无垠的大地、辽阔的海域、争奇斗艳的花草、形态各异的昆虫、飞翔奔跑的鸟兽,我们与自然同呼吸共命运,如同灵魂与肉体、思想与言行一样密不可分,因此他们的生存状况,对我们来说息息相关。这就是佛教缘起论中一切自然现象形态都是由因缘和合而成的基本思想。所谓此生故彼生,如风吹水,自然成纹,一切都是有联系的整体。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是相互融合,不可分割。一即融摄一切,一切蕴含于一,圆融无碍。如果我们伤及生命乃至周围的一切事物,也就会伤及到我们自身。正是在这个对世界整体认识的缘起论的理论指导下,佛家对于生态的保护和对自然的尊重,也就成为顺理成章、自然成趣的自觉行动。缘起学说与当代环境保护学说的系统论、整体论,理论趋同,不谋而合。

  佛门的生态自然观不唯是独特的,而且极具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独有庞大的理论体系,而且有十分丰富的生态实践。值得注意的是,以历史角度审视佛家自然观的实践效果,可以说佛门是自然环境保护的楷模,是绿色环保组织的前驱。从现实角度观察,其所具有的示范性作用,也堪称人类爱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

  放眼华夏大地,几乎所有的佛教文化场所都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以至于有人一度戏称国内旅游的特征,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白天看庙,晚上睡觉。想想这“庙”有什么可看的呢?其实大有看头,大致可以分为人文景观、自然景观两个层面。

  从人文景观来说,“庙”是佛教的修持之地,是宗教活动场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内涵,诸如:历史沿革、教义宗派、建筑雕塑、造像绘画、人物事迹、文化典籍,其中的奥妙常常难以胜数,此略过不谈。

  从自然景观上来看,佛家勘破尘俗,身隐泉林,“庙”自然也就多居山林。不仅“天下名山僧占多”,而且这些名山古刹,也是千百年来佛教徒努力建设和精心呵护的地方,其保护下来的优美的自然景观足以使人流连忘返,更是文人墨客吟咏景致的“物像”胜境,从来都是代不乏陈,难以计数。

  何以“庙”大多都是内蕴优雅之地,景色迷人之境呢?这就不能不和佛教独具的世界观、完整的生态自然理论和丰富的宗教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

  一、怡情山水间

  佛教自然观的理论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是和谐、统一,而非冲突、对

  立。其自然观的特点是双向互动,皆为心识,皆由心生,物我平等无二。在这种理论指导下,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和谐互动,还是互俱互有,即物即真,故表现出来的意境、情味,不同凡俗。不管是花开、荷绽、叶萌,还是花谢、荷凋、叶落,本真不变,因而是和谐的统一体。

  1、感悟山水

  佛家对山水的观想认识,素有公案可考。从中国佛教对山水的体悟中,可以略见禅家对自然万象的审美感悟。可谓郁郁青山,皆见般若;清清溪水,满目菩提。考察佛家自然观,知其思辨路径,方可有行到水穷处之悠然,感悟认识法门,则可有坐看云起时的澄澹。惟信禅师法眼观自然,山水别有境,谓之:

  “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修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1)继而又发问:“这三般见解,是同是别?”

  法师所言,是禅修三十载,对佛理参悟的心得,反映了佛教认识世界的方法论和自然观,义趣所在,以山水喻万法,心识定权衡,将所见、所识、佛家之觉,用山水托出,揭示了人境俱在,澄心自在的本来面目,以及万境圆通,超越物我的禅机,使一切随机自处,花是花来花自香,水是水来水长流。

  第一层见解,“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这是客观的反映论。因山之高,谓之山,因水之流,谓之水,是山水自然形态的表述,与常人无异。这一层见解,即“妄有”之境。佛家认为山之高、水之流,是各种因缘组合,今日之山,大抵是昨日之水,一切无常,由眼观而成识,万法唯心。

  第二层见解,“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是唯心的认识论。因山之高,水之流,依因缘而成,缘灭则物消,知此由心造,心消水自无。故山水则依心而变,是主观唯心之论。禅师以此比喻修证过程中的“知迷”,即万法皆空,山、水、我之识,皆妄的开悟。这一层见解,是执于“两边”的迷惑,主客分离,有无对立,以心识为主导,但又落入“恶处”、“恶空”的境地,用来比喻修证中的“初解因缘”的境界,是初悟始觉。

  第三层见解,“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是主客圆融、山水一体的整体论,是佛教灵性的开悟论。所谓谈空不碍论有,心随境生,随起随灭,了无挂牵,心识无尘。这一层见解中的自然山水,称之为山,谓之为水,山有水,水含山,我与自然山水,万象形态皆入于心,是灵性的觉悟。

  因此,我们可以做一下简单的归纳:佛教的山水自然观是物我双融、随缘自在的统一体,即心中有山,山中有心,水里含山,山中寓水,即水即心。观山、观水,与观心同在。体察此心,与体察彼山水无异,本自清澄,主客皆忘。从而,使佛家法眼看山,山更绿,观水,水自清。因此,大乘佛学的生态自然观,是物我圆融,和谐互通,没有物我关系的区别,没有法我之间的对立。从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认识论上看,互为因缘,本自一体,相互交融,妙法真如。

  2、珍爱自然

  禅家以青山为居,碧水作伴。江天皓月,草木鱼虫,尘埃水声,都是大自然的造化之功。它不仅是美的,而且是神秘的,是与参悟者的心灵相知相连的。珍爱自然,犹如赤子吸吮乳汁,亲密无间、浑然一体。佛家以自然万物为机,开觉化悟,随机成趣的内容十分丰富。其吟咏山水、怡情自然、体物寄情的禅诗,自有其细腻、独到之处,表现出意境轻安随意,意蕴深幽,语简句洁的特征。如“梦幻水月,芭蕉野马。深山之响,皆悉自然。”(《光赞经·卷八》)一切皆以本来面目呈现,贴切而真实,没有固定的模式,如同空中飞雁,水中之月、镜中之花,常在掠过无痕中翻出新意。悟空得觉,随有随无,方得一份逸趣闲情。正是:“山悠悠也水悠悠,一杖雪深任自游。树杪松花堪作食,秋迥荷叶可为裘。”(《五灯全书》卷一百五补遗)清心绝欲,淡饭粗茶,以树之梢、松之果为食,秋之叶为榻。心澄而情自真,无欲则景更美。于回环往复的吟咏之中,使人荡气回肠。观物查心,尘我两迁。

  二、众生平等,生命成因的理论

  佛家认为生命平等,万法皆妄,万物本自圆满无际,反对一切执“我”的妄念,这就从理论上颠覆了人类是“万物之灵”、“世界主宰”的观点,打破了人类自我在自然界的优越感,抨击了人类中心论的认识,形成了万物本一体,人类一浊物,本自皆妄有的认识。佛家一切平等的生态自然观,对于当今全球生态和自然保护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十二类众生的成因

  佛家认为一切众生,本自“妙圆平等”,由妄有之心,形成了种种差别,由业缘牵引,引发性动,心性动则妄有生。心有而一切皆有。在一切无常,但人心执有的形态上,形成了现实世界以及一切众生灵。由妄有辗转生发,积染而成业,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妄有时空的作用下,穷通变化,形成十二种众生。

  由于一切生命和自然现象,皆由妄有区别之心产生,由人之所见、所听、所闻、所尝、所触中,产生了爱欲、贪恋,并衍生不绝,充满世界。佛教认为一切有情、有形、无情、无形的现象形态,本自一体。十二类众生,本无高下,都由缘而生,都是平等的。这就从观念上彻底否定了人在自然“唯我独尊”的地位,否定了人对万物自命不凡的“妄有之见”,体现了人与自然互为依存,共处一体的整体论认识,成为佛教独具的生命理论,为人类处理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

  2、无情有性,物我同一

  无情有性学说是由唐代中国佛教天台宗九祖湛然所倡导,其理论的核心是佛

  性与法性不二,论证佛心遍宇,山水无别。人们所认为的没有情感和意识的事物,诸如山川草木,一瓦一石,包括辽阔大地的“万法”,即一切事物,其实都是佛性的体现。这是中国佛学的一大创造,其佛性论从对于人是否有佛性,是否能成佛的认识,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这一步就是由人及物,论证万法尘缘是否有佛性,这在理论上就进入到了物我同一的范围。其意义在于:人对于物,本自湛明,物对于人,清澄不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破除了物我之间的界限和二元对立的观念。这样人与自然同为一体,爱护人类与珍爱自然无异,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本身。

  由于佛教的自然生态观的视域范围极为广大,遍及万法,包括整个自然界。把人与万物的共存共荣完全统一起来,从而与当代生态学中的大地伦理学说相吻合。佛学的万法皆有佛性说与大地伦理学的天地万物都有其尊严性的理论,在认识上不谋而合。“无情有性”学说,展示了大乘佛学佛性平等、万物平等不二的自然观,眼界无量,含摄一切,胸襟无量,包容万法。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十界互具”,“一念三千”,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佛教对世界的认识,极大地开拓了人类保护自然环境的眼界,对摈弃人类中心,战天斗地的狭隘生存观念,有颠覆性的作用。从而体现了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包括大地、天空、江河湖海以及一切生命,就是保护我们自身的思想。这里仅对“无情有性”学说作扼要介绍。

  (1)、佛典中的“四大”和合、物我同一理论

  佛教认为“世间一切根、尘、阴、处、界等,皆如来藏清静本然”,“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2)且:“火腾水降,交发立坚,湿为巨海,乾为洲潬。以是义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住。水势劣火,结为高山,是故山石击则成焰,融则成水;土势劣水,抽为草木,是故林薮遇烧成土,因绞成水。交妄发生,递相为种。以是因缘,世界相续。”(3)即:

  火升而水降,相互作用,形成坚硬的物质形态。低湿的汇成大海,干燥的就形成了陆地以及沙丘。由于水火生发的道理,在大海中常有热焰升起;在陆地上有江河奔流不息。在水的力量不及火力的地方,凝结成高山,所以山石撞击就形成火焰,山石融化就成为岩浆;土地之力弱于水力之地,就生长出草丛树木,所以草木遇火就烧成灰土,扭曲绞压则有水出。交替的妄念产生了各种现象形态,形成了产生一切现象的原因,以地、水、火、风为因缘,使世界日升月落,相互接续不断。

  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四大”即地、水、火、风这些种因交替转换,由各种条件的结合而形成的。如水为海的种因,土为草木的种因。比如人,地是人骨肉形成的原因,水是人身一切津液形成原因,火是人之体温形成的原因,风是人的呼吸形成的原因,这些物质的结合,互为因果,成而为人。而“四大”都是由心中产生的妄念相互结合而产生的现象形态,本幻不实,在无常中不断变化。因此,由“四大”和合而成的一切事物,一切动植物,物我同一,“如法界性,究竟圆满遍十方故”。(4)一切事物,实相真如,本自清静,平等无二。

  (2)、禅宗谈无情有性

  唐代禅师南阳慧忠,认为无情识之物,佛性不失。“善恶不思,自在佛性”,(5)认为:“墙壁瓦砾,无情之物,并是大佛心”。(6)参话头:(7)

  问:“承和尚说,无情说法”,“乞和尚垂示”。答:“汝若问无情说法,解他无情,方得闻我说法,汝但闻取无情说法去”。

  又问:“只约如今有情方便之中,如何是无情因缘?”答:“如今一切动用之中,但凡圣两流都无少分。起灭便是出识,不属有无。炽然见觉,只闻无其情识系执”。

  以上的问答将法师“佛我无二”、“物我无二”、“有情无情无二”的认识全然托出。一切执有与无、圣与凡、物与我之心,都是妄有之心的“执着”。所以“无情说法”之论的提出,彻底打破了物与我分别的“我执”妄念,在自然观上就成为“物我同一”,平等理念的基础。

  (3)、天台宗“无情有性”的理论建树

  天台宗湛然,继创始人智顗之后,进一步完善了“无情有性”的学说。他是针对中国佛教的另一宗派华严宗,不承认无情之物有佛性的佛性论有感而发的。为此撰《金刚錍》,宣扬自己的学说。“金刚錍”原指治疗眼疾的一种锋利工具,湛然法师借此意批判华严宗人,为“无明”所蔽,不知佛心周遍法界,法眼不眼,需去妄开眼。色法、心法,万法唯心,“若不立唯心,一切大教全为无用”,“故知一尘一心,即一切生佛之心性,何独自心之有无耶?”(8)且“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是故须云无情有性。”(9)

  明确指出佛性圆满的世界,是教义和佛国信仰国土的理论基础。一念、一尘、一投足,皆由心生,心性本真,如实不妄,所以佛心遍及一切,所谓佛法无边,佛性亦周遍。这就大大拉近了物我的距离,形成了二者互具,本自无二的认识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对立的界限被取消了,完全融合为一体。这就是佛教的有情之人与无情之物平等无二的自然观。

  3、业力不失,因果有报

  业力果报学说是大乘佛教世间法的重要内容,同时在长期的世俗教化过程中,成为佛教自然观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业”,意为造作,常指一切身心活动。一般分为身、语、意三业。通常“业”与“报”合用,并称指人生的各种苦乐之果皆由善恶的业力而发。人与人的区别和各种社会差别,也是由业来决定的。就是说由身、语、意三业的善恶之因,必将得到相应的果报。所谓“善有善果,恶有恶报”。果报未实现,业力则不失,是说业力上通过去,连结现在,下接未来。而且业报有分为善、不善、无记即不善不恶。《成实论》卷七有“善得爱报,不善得不爱报,无记无报。”这是业报的法则。“业”不但是“受身因缘”,而且万事万物,究其根本,皆从“业”出。“业”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亨通发达,机遇命运,并称此为“满业”;所得到的现报、未来报则称为“别报”;导致共有的特性,如生在富裕地区或贫困地区,称之为“引业”,所得果报称为“总报”。此时的“业报”等于因果。

  “果”,指果异于因而成熟,故又译为“异熟”,泛指依业所造而得的报应。果报通常有两种解释:一指“因”变为“果”,但果的性质与因不同,所谓“因”有善恶之分,而“果”无善恶之分。因善得果,称善果;增加添上的因善而得之的果报,称增上善果。二指“因”与“果”必隔世而熟,或“变异”而熟,即业之因必须在以后的岁月中得到果报。

  在业力果报学说的影响下的佛教自然观,就反映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前人种树之“业”,则带来后人乘凉之果。如人们共同种草植树,就可以治理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从而数十年坚持下来,使“引业”带来环境改善的“总报”。如果人类无视环境保护,滥杀动物,滥砍滥伐,那么,就会由恶之“因”,招致来恶之“果”。诸如全球温度变暖,冰山消融,海平面上升,热浪横扫欧亚大陆。一人搞好自己生活的小环境,自己受益,家人受益。同理,人类共同搞好环境,人类受益,子孙后代受益。善业不失,依得果报,依爱得爱,爱一切众生,爱大自然,那么,一切生灵、大自然也会回报你的关爱。蓝天、白云、绿水、清风,随处无碍,平等无际。佛教的业力果报思想,反映出它对人类自然环境、生存环境,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永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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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佛教众生平等、物我同一、无情有性、业力果报的认识是佛教自然观的思想基础,对当代自然保护思想有借鉴意义。佛教生态观还具有极其丰富的实践内容,它是中国佛教在当代力行的人间佛教的重要活动之一,对促进人类进步,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进一步弘扬其优秀的思想资源,倡导知行合一、重在躬行实践,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同样是当代礼佛思想的体现,有关这一方面的探究,容当另论。

  参考资料;

  (1)《五灯会元》卷十七

  (2)、(3) 《楞严经》卷四

  (4)《圆觉经》卷上

  (5)、(7)《五灯会元》卷二

  (6)《祖堂集》卷三

  (8)《金刚錍》,《大正藏》第46册,782页下

  (9)同上书,784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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