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玛仁波切:造业只在刹那间,恶果苦痛积无穷
发布时间:2024-10-01 02:45:29作者:法华经全文网
我们佛教里有句名言:烦恼即菩提。就像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臭臭的肥料,哪来好吃的五谷粮食?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也是从看似丑陋的污泥中长出来的。好与坏,本来就是一体两面。一个人没有负面的情绪,就感受不到正面的快乐了。很多人一生下来,家境太好了,身体也健康,家庭也和睦。当他从出生就面对着一切美好,其实并不知道快乐是什么东西,像木头人一样,没感觉。他去度假,去享受,你问他高兴吗?他说,“还行,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很多罪犯被警察抓起来的那天,按理说应该是他感觉最倒霉的一天,但是他们心里却认为,那是他最幸福一天。为什么?因为从那天开始,他晚上可以睡得好了。
我以前去台湾传法的时候,被请到监狱里讲经说法,跟犯人们沟通,有时候开玩笑问他们,“这辈子,你睡过最舒服的觉是什么时候?”大部分都说:“我被抓的那天晚上”。因为一切都放下了,没有任何其他欲望了。
有一个罪犯,他以前觉得自己穷,就想靠抢劫银行发家致富。他有很多梦想,想抢劫完以后买名表,买跑车,住豪宅……一天到晚想这个。结果,等他真的打劫完银行以后才发现,一切都不对了。他只能当“鬼”,连以前安身的房子也不能住了。警察满世界在找他,名表,名车,豪宅更不可能了。手表也用不上,因为白天夜晚已经没什么分别,一天到晚都要躲着。他最后发现,自己之前做的发家致富梦,就在那一刹那,全破碎了。
我给那些罪犯讲课,人最多的一次,我记得是在台中市的监狱里,给几千个犯人讲课。在监狱的大礼堂里,统一着装的犯人们,穿着青绿色的衣服,头发全部剃得短短的,然后一班、二班、三班……这样一队队走进来。我坐在上面往下看,每个人头都是光光的,产生了一丝有趣的幻觉,感觉是给法师们讲课(因为都光着头)。
监狱里的罪犯,听听佛法,肯定对他们有好处。一般来说,强奸犯、抢劫犯、小偷出狱以后重犯率很高,甚至可以到99%,吸毒的人,那更不用说了,复吸率就是99%。小偷,你给他财富没多少用,因为他养成习惯了,台湾的法律判得很轻。但是,这些罪犯经过皈依以后,基本上重犯率会降到1%-2%。这是为什么台湾的监狱一直在做佛教教育的原因之一。但吸毒的人皈依以后,我们成功的几率是3%-5%,非常低。
化烦恼为菩提的妙法,就在浩瀚的佛法之中。也因此,佛教在实修中,强调忏悔罪业。我们要忏悔清净去除的障蔽罪业,概说共为四种:业障、烦恼障、所知障及习气障。
一、业障:分为自性罪和佛制罪。
1、自性罪:本质上属于罪恶的行为,即为自性罪。无论是不是信佛,诸如杀生、偷盗等十不善业和五无间业,皆属于罪业。造作了自性罪,连投胎到三善道:天道、阿修罗道、人道都会受到障碍,并极有可能落入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受苦受难。
2、佛制罪或遮罪:本质上并无罪恶可言,而是违犯佛所制定的戒律,如违犯外别解脱戒、内菩萨戒、密三昧耶戒。违犯佛制罪亦会障碍生于三善道,并障碍成就菩提果位。
二、烦恼障:贪嗔痴慢疑等五毒能够滋生烦恼,扰乱众生之心性。因会障碍众生圆满六度、离苦得乐,故称之为障。烦恼障因“我执”而生,会障碍获得声闻、缘觉等解脱之果位。《成唯识论》记载:“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
三、所知障:即为对所知境界之障碍。所知障比烦恼障更细微。《成唯识论》记载:“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见、疑、无明、爱、恚、慢等。”《宝性论》中弥勒菩萨说:“三轮诸分别,许为所知障。”
四、习气障:无始以来身口意造作的一切业力,于心之相续中残存,会障碍成就佛果。习气障比所知障更为细微。亦有认为习气障是所知障内极其细微的部分。依靠修行,虽然现行、种子可灭,但相当长的时间内,习气依然难以断除。就如同将茶壶内的茶倒掉,茶杯里依然还会存有茶叶的香味。
佛经记载了舍利弗之嗔习、难陀之淫习等都是习气显现的实例。罗汉尚且如此,只有达到佛的果位,才能真正断除一切障蔽,连最细微的习气都将全部断除。
造业只在刹那间,恶果苦痛积无穷。《功德藏》中吉美林巴大师曾说过:“无忧树种如芥子,每年果实亦成熟,一枝一增一由旬,善恶果增不可喻。”寂天菩萨亦说过:“刹那造恶业,数劫住无间,况无始轮回,积罪失善趣。”好在恶业唯一的功德是可以用来忏悔清净的,想要化烦恼为菩提,还是要好好实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