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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的种类

发布时间:2024-10-12 02:47:19作者:法华经全文网

  宇宙各种事物在生成变化之过程中,皆有其因果作用,此一定理,可以包括物质现象和人类为谋求生存福乐而作的一切行为活动,其范围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物质的因果;作善受福,作恶受殃,是行为的因果。行为的邪正,视乎心术,心术可分二种:一是质直心,一是机械心。质直心合于事物实际理体,称为圣心,易招致人事失败而感召业报的胜利;机械心偏重权谋思辨,称为凡心,常能获得人事胜利而感召业报上的失败。因之,善恶之判别,不在于形式上手段之巧拙而在于加诸于人的损益关系。世俗每视巧妙的损人利己行为可以逃避法律道德的责任而博得人们的同情。

如某甲为反抗某乙淆乱群众视听侵夺自由权益而作不平之鸣,在常人直觉的感官接触之下,未能审察乙的手段内容,由于憎厌甲之态度而颠倒善恶是非的认识。因果律上并不以某乙手段之巧妙而不报或以某甲作不平之鸣而视为罪恶。相反地,某甲之鸣,为出于被侵害的必然表示,往往反能赢得人力控制以外自然异熟果的胜利。因此,果报在行为感受的回向上,常有合乎事物客观理体的平衡作用,而不同于一般常人的主观看法。    凡同一事态,可以信其发生同一现象,根据同一现象,亦可逆料其为同一原因,此均齐之事理,称为自然齐一律,适用于一般普通事理。佛教对行为因果,并非如此。唯识学分因果为等流,离系、士用、增上、异熟五种。除离系果为诸漏已尽证得善无为法之二乘圣者佛位之果报以外,凡由人力造作达成预期目的之果体,称为士用果。加强业果功能之助力,称为增上果。因结成果,果再为因,递相变化,绵延不绝之业报现象称为等流果。异熟果含三义:(甲)过去造业,现在感果,其成熟不一时,名异时而熟;(乙)业因善恶相间,乃至成熟共变为无记性,互相抵销,是为异类而熟;(丙)善恶业因由未成熟到受果中间,必有许多变异,是为变异而熟。如按其有漏、无漏的性质作大体的划分,可归纳为离系,异熟二种:离系为不生不灭的涅槃圣果;异熟为六道凡夫的生死业果;其余士用、增上、等流三种只为异熟果加以人力助缘或时间伸延所呈现之各种动静状态而已。士用果虽有变化业用的功能,假令作者对事理之是非善恶认识不清,或昧于因果的回灭与酬偿作用而采取机械性之动作,常可招致相反的报应而不能达成预期的果体。故人类一切行为听任自然异熟果之反应,远较人力造作之士用果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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